2025年度@石河子师范学校采购学校食堂所需食材(第一包:粮油、副食品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5-06-13
招标公告
对 TYGSG2025C-70石河子师范学校采购学校食堂所需食材(第一包:粮油、副食品类)(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GSG2025C-70
项目名称:石河子师范学校采购学校食堂所需食材(第一包:粮油、副食品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石河子师范学校采购学校食堂所需食材(第一包:粮油、副食品类)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的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兵财库【2021】7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8)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9)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2)投标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销售粮油、副食品在当地有经营实体店,有库房。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 2025年6月14日00:00至2025年6月24日24: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函一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0:30 (北京时间)
2、地点:2025年7月4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河子,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