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医院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采购织物洗涤消毒服务 (项目编号:KDCZ-2025-F07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采购织物洗涤消毒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CZ-2025-F071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医院采购织物洗涤消毒服务 预算金额:84.0万元 最高限价:84.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招标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招标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需有法人代表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被授权人参与投标,还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付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人须提供由本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项目同一包投标的。7、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响应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9日到 2025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医院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南路14号 联系方式:022-68924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小区底商 联系方式:022-6855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2-68556688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