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深高铁容县段安置点——石寨镇大荣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深高铁容县段安置点——石寨镇大荣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E4509002856027055001
三、招标人:容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容县容州镇城西路686号
联系人:林健华
电话:0775-5332096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容县容州镇城南大道吉营首府25幢B3-13房
项目负责人:夏静
电话:0775-5601088
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容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六、监督部门及电话: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0775-5322285
七、发布媒介:本次澄清公告(一)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链接])、广西玉林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链接])上发布。
八、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2)财务要求:2023年至202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录入“桂建云”为准)更正为(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录入“桂建云”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7)其他要求: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更正为(7)其他要求:本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1)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 报价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更正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 0(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容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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