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公司生产需要,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合成氨产品采购业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福建双华化工有限公司为合同主体(签约方)。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二)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YASH(2026)03号。
2.质量要求:符合《液态无水氨》GB/T536-2017中表1一等品的要求,以及液氨中油含量≤10mg/kg的要求。
3.采购数量:每月约3000吨(以实际使用为准)。
4.价格评标标准:到厂价(一票制,13%增值税)以卓创资讯网(
7.数量以进厂磅单为结算依据,误差按国家标准(正负千分之三),超出该标准协商解决。
8.招标人根据生产需求通知中标单位供应合成氨,中标单位必须及时响应,如未按招标人需求到货,造成损失将扣除中标人相应履约金。如遇市场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稳定液氨来源的证明文件或合同。
2.投标人应提供授权承运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3项)及与承运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如供应商具备承运能力的,提供对应资质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销售资质,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内企业或取得生产企业授权委托销售的贸易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3日前可通过招标公告中列明的联系人,与其确认后获取本招标文件电子文件,逾期的将予以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17: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福建省永安市坂尾187号(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 办公室 许女士 收 电话:0598-3699192,或邮箱yashgszb@163.com。)
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回传投标回执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六)开标时间、地点
2026年2月5日上午9:00在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开标评审。
(七)评标办法
本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如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或根据企业制度采取其他采购模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