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FC-ZC-20251217-01
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监督服务项目
3.招标控制价:116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肥城市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监督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招标控制价为:116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监督工作,切实发挥煤矿安全“岗哨”作用,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杜绝重大隐患,确保隐患治理效果,防范遏制煤矿事故发生,实现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的意见》,山东省能源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监管实施意见》、《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监管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驻矿监督工作的意见》,泰安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履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规定的驻矿监督职责;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6.资格要求
6.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6.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采矿业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按无效响应处理;
6.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能力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二年。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12月19日前18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肥城市煤炭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安刚
电话:0538-3512961
地址:肥城市龙山路西首文广大厦14楼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和新
电话:0538-3361586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泰西大街018号
邮箱:sddzgczx@163.com
附件: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监督服务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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