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技师学院人行天桥建设项目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508-611207-04-01-547905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安技师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创新二路,西安技师学院南北校区。;
2.2 工程规模:拟在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创新二路西安技师学院主校区,横跨创新二路,连接北侧教学区与南侧生活区架设人行天桥。人行天桥全长69米,宽6米,主桥跨径35米,上部结构采用钢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工程内容包括: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53045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500000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西安技师学院人行天桥建设项目;标段编号: E6112003509afw8xoubl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包含人行天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及发包人现场管理要求。;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西安技师学院人行天桥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西安技师学院人行天桥建设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EF%BC%89%E2%80%9D%E5%8F%AF%E6%9F%A5%E8%AF%A2%E3%80%82%3Cp%3E (6)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8)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5-10-29 00:00起至2025-11-04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西安技师学院人行天桥建设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8.2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8.3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8.4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8.5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8.6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西安技师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昆明路22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都市之门C座9层 |
| 联系人: | 贾靖 | 联系人: | 白国锋、赵锦天 |
| 电话: | 18829309868 | 电话: | 029-85266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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