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2506-130209-89-01-57989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5)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298.81万元,项目对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服务中心1号楼、2号楼、3号楼进行改造,其中1号楼建筑面积1853平方米、2号楼建筑面积 1995 平方米、3号楼建筑面积为8070.1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及其相关电路改造、外墙保温材料更换、标准门窗更换、卫生间改造、室内吊顶拆除新建、墙面恢复粉刷、院墙改建、路面修复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曙光街 23号。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913.981275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消防验收合格手续。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913.98127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个
?3.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5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其他要求
3.13.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3.1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9(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1 08:30至2025-08-18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08-11 08:30至2025-08-18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括技术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暗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8.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元。
8.3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
8.4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8.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唐山市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孙红颖,联系电话:17733533233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5-8757269
电子邮箱:cfdcqzbb@126.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唐山市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曙光街23号 | 地址: | 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北路152-1号时代大厦2号楼16层1625-2房间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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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李宁
| 联系人: | 孙红颖 |
电话: |
13651011550
| 电话: | 1773353323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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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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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tszh2021@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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