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溪河流域(威远段)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越溪河流域(威远段)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威发改投【2025】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省级生态环保保护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威发改投【2025】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越溪河流域(威远段)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越溪河威远段的越溪镇、小河镇。
2.3招标范围:
2.3.1设计工作: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3.2施工总承包: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
2.4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生态拦截沟渠、水库规范化建设及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护坡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其他工程(人工湿地配套管网)。生态拦截沟渠:689m(越溪镇响水洞170m,越溪镇洗车场300m,小河镇水白楼219m);水库规范化建设与生态修复工程:隔离网8100m、界碑1座、界桩64个、界标9个、道路警示牌11个、宣传牌35个、监控4个、生态隔离带1020m2、水生态修复工程12500m2、水生动物操纵工程450亩;水生态修复工程26600m2;生态护坡:方形骨架生态护坡4622m、生态石笼护坡5039m;其他工程:人工湿地配套管网约1100m。
2.5计划工期:(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39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并审查通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环保工程设计业绩或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交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7 月 25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州))(网址:http://ggzy.neijiang.gov.cn/)—“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内江市(州))(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
地址:威远县严陵镇环卫路137号
邮编:642450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18384998785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盛西路 2 号6栋B座13楼
邮编:610000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话:028-87791929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8.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832-2026725
传真: / 电子邮件: /
地址: /
投诉处理流程图
2025年7月2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