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嵊泗五龙边礁岙至和尚套公路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2511-330922-04-01-492050 | ||
招标人: | 名称: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五龙乡边礁岙村爱民路88号 |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18楼 | ||||
联系人:张佳涵 | 联系人:蒋惠飞(项目负责人) | ||||
电话:0580-5101084 | 电话:0580-2183189 | ||||
标段(包)名称: | 嵊泗五龙边礁岙至和尚套公路改建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272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一、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2.3条的规定,招标人—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鉴此,发布第1次补遗书,本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中的补遗书编号根据发布的补遗书实际填写。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2.3条的规定,招标人—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鉴此,发布第1次补遗书,本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二、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由明标改为暗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勾选(3)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格式规范;(4)其他要求改为/;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6.3.1评标办法。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否决投标:勾选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存在违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3)“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格式规范”规定要求的。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其他改为:投标人须知正文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六、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条款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项增加d.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其制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增加(14)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参加多于两个标段的投标,其他投标人参加多于一个标段的投标;(14)后续序号依次递增。七、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条款资格评审标准第(2)项修改为: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八、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条款评分因素信誉(2)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增加:[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一致]。九、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单列,另行增加施工组织设计封面。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函的承诺部分第一段内容修改为:若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十一、电子招标文件已同步修改,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并按最新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十二、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现上传PDF版图纸(当CAD版与PDF版不一致时,以PDF版为准)。 | ||||
行政监督机构: |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 电话: | 0580-5082993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1-05 15: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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