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兴源路及兴裕路慢行道提升工程(项目编号:JG2025(GM)XS000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JG2025(GM)XS0009
二、项目名称: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兴源路及兴裕路慢行道提升工程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3043580.98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工期 | 最高限价 |
1 | 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兴源路及兴裕路慢行道提升工程 | 3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的工期不因天气(除台风、洪水及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较大或以上工程变更等因素而延长。 | 人民币3043580.98元 |
注: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可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供应商,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截图,最终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倒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响应的情况,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响应竞争,如本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查处。
3、专职安全人员1名,①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③须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供应商(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④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提供网页截图)。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七、其他事项说明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5月8日23时59分至2025年5月15日23时59分。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工程量清单的,需同时下载)。 |
询问、质疑 | 1.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磋商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
询问受理方式 |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
质疑受理方式 |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 (1)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9时3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
响应保证金截止时间 | 本项目不设置响应保证金。 |
八、供应商通过网上获取和下载磋商文件(具体获取磋商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说明”),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在项目磋商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磋商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响应权利。
九、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9:30(北京时间)。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一、磋商时间:2025年5月20日9:30(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怡乐路130号
电话:0757-88881860
2.采购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6号103铺
电话:0757-88636683
邮箱:fszeyou@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关小姐
电话:0757-88636683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