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灵川县文化教育一体化项目6#楼图书馆智能化设备采购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700001 | |||
招标人 | 灵川县恒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恒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标段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0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7日 | |||
预中标人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 |||||
中标候 选人情 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一级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6033686.93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廖文海(注册编号:京1112021202203505 ;身份证号:320107********34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竑玮(证书编号:工信桂建安C(2018)00367 ;身份证号:450204********141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6039270.82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小鹏(注册编号:湘1432009201006186;身份证号:432503********767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胡侠(证书编号:湘建安C3(2021)0027003;身份证号:430124********172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国立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6034953.05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俊杰(注册编号:桂1452019202000937;身份证号:450305********203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艳玲(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2200;身份证号:450305********202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 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 因及依据 | 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原因: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95%。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 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 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 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 治区) 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8168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