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6]01号
经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总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YN2026-01 | 广原街以北、禹襄路以西 | 43236.85 | 住宅用地 | >1.0且≤1.9 | ≤20% | ≥35% | / | 70 | 21589 | 21589 | 1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
YN2026-02 | 刘营镇龙泉村村西、东三环西侧 | 1714.5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5 | ≤40% | ≥20% | ≤20米 | 40 | 552 | 552 | 1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
YN2026-03 | 工业园区东区,姚北路东侧、瓷都大道北侧 | 134582.75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40米 | 50 | 8143 | 8143 | 5万元或5万元的倍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2月03日到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规划展览馆525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2月03日到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规划展览馆525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02月0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6年02月05日10时00分在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四)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五)YN2026-01号宗地保障房配建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5号)文件执行,其他相关配建情况均按照永用地[2026]002号规划条件执行。YN2026-03号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按照《邯郸市永年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规定执行,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不高于0.66吨标准煤/万元,其它指标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执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工业园区签订《企业投资履约监管协议》,并签署《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六)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七)YN2026-01、02号宗地为有底价拍卖。YN2026-03号宗地为无底价拍卖。(八)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九)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邯郸市永年区西苏镇洺洲大道29号永年区规划展览馆)
联 系 人:高先生 范先生 联系电话:0310-6881026
开户单位:邯郸市永年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03003200000004340250
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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