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GHJ-ZC-202502
项目名称:
张北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76000.00
最高限价:
1175728.68元(其中:姑子营村399006.99元、瓦窑沟村234213.84元、乱石山村166850.73元、南沟村375657.12元)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5日至
2025年08月11日,
8:00-12:00-12:00-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自行下载。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5日09点0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15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 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优惠。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 材料原件。
(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 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 录后选择“张家口 ”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 ”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 ”,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 请访问河北省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 支持电话 4009980000 、0313-7680600。
(7)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 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9)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张北县大河镇人民政府办本级
地址:
张家口市张北县大河镇
联系方式:
韩伟
0313-5325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北县天宇小区2#底商
联系方式:
张叶
0313-5225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叶
电 话:
0313-522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