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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周至县】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四期工程招标公告

西安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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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四期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XGL2025-ZB-009

项目名称: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四期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362,723.0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四期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62,723.0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362,723.08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专业施工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四期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12,362,723.0812,362,723.0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四期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1(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四期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四期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http://zxgk.court.gov.cn);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5)投标人资质基本信息及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可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至 2025年04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4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

2、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sxggzyjy.xa.gov.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在平台上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将不能参与后续开评标活动(未及时下载的后期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后果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sxggzyjy.xa.gov.cn/)下载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农商西街(东)17号

联系方式:15319195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三楼309

联系方式:15319195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

电话:1531919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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