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宏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二次)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兴安盟宏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QGC2026-036(XAHW)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五章 评标
第六章 合同与验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安盟宏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兴安盟宏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兴安盟宏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二次)
项目编号:QGC2026-036(XAHW)
2. 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29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2950000.00
采购内容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天然气采购(CNG) | m³ | 3.7元 | 350万m³ |
服务期限:2026年11月5日至2027年4月1日
送气地址:乌兰浩特市红联街曙光路原水泥杆厂南侧{10-26-14}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2018《天然气》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 投标人应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咨询电话为:400-9033175。
3.2 投标人应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3.3 投标人通过平台找到本项目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下列资料的扫描件至平台,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资料齐全即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3.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3.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3.4本项目联系单(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3.4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3.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3.6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400-9033175;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7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175进行咨询。
3.8投标文件的制作
3.8.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3.8.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3.8.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8.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上午09:30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阳光嘉苑西侧门市电梯六楼第四开标室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上传、加密、解密等流程参考招标公告3项详细要求。
五.公告期限、发布的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六.监督部门
乌兰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七.联系方式
名称:兴安盟宏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宏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老红城水泥厂办公楼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刘炳辉
电话:17684805262
代理机构: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兴安盟科右前旗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赵天宇
联系电话:0482-3831678/1864845225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划分采购包情况 | 共 1 包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 |
4 | 评标方式 | 现场网上评标 |
5 | 评标方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7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8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 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175进行咨询。 详见招标公告3项详细要求 |
9 | 投标文件数量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2)投标文件份数: 1.纸质版投标文件应该为中招系统上传的已加盖电子印章的打印件,正本在线下再加盖实物红章。 2.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A4纸打印并编制目录,逐页编制页码,单双打印均可,胶装方式左侧装订。 3.纸质版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后5天内以现场递交或者邮寄的方式交到开标地点。 |
10 | 中标人确定 | 甲方授权评标委员会(非招标采购,如谈判、磋商、协商、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
11 | 联合体投标 | 采购包1:不接受 |
12 |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下浮50%,服务费金额为:52325.00元.因项目开启时间在十一节假期期间,需调整人员节假安排,由此产生的项目一次二次评审费,需由中标人承担。 |
14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保证金 |
15 |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使用单位电子签章(CA)进行签字、加盖公章。 说明:若涉及到授权代表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17 | 投标客户端 | 投标人应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投标人通过平台找到本项目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下列资料的扫描件至平台,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资料齐全即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400-9033175;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175进行咨询。 |
18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9 | 有效投标人家数 | 采购包:3家 |
20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名 |
21 | 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3名 |
22 | 报价形式 | 详见第一章,“ 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
23 | 现场踏勘 | 采购1:组织现场踏勘:否 |
24 | 兼投不兼中规则 | 本项目可兼投1包,本项目可兼中1包 |
25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26 | 其他 |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科学合理、简洁明晰,杜绝重复冗余现象发生,响应文件中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供货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应急响应方案、等部分编制页数不得超过500(含)页,如超过按否决投标处理。 |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流程如下: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应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投标人通过平台找到本项目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下列资料的扫描件至平台,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资料齐全即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400-9033175;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175进行咨询。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缴纳(如需缴纳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支持“ 电子保函”和“虚拟子账户”两种方式收取投标保证金,同时允许投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2.1.1投标人选择“ 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在所投项目下采购包选择电子保函模式,跳转到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需要确保在开标之前完成电子保函的开具。
2.1.2投标人选择“虚拟子账户”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通过“交易执行—应标—项目应标—已参与项目” ,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采购包的缴纳金额以及虚拟子账号信息,并在开标时间前,缴纳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且与其投标信息一致。
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2.1.3投标人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添加至投标文件中,同时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2.1.4缴纳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及早缴纳。
2.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 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各投标人应当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采购活动。
各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最终版电子响应文件至“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未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人因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9033175。
各投标人应当使用CA证书进行系统操作,并对其操作行为和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3.1远程不见面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投标人使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平台编制、签章、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涉及“加盖公章” 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确认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CA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全部已投标采购包的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备用标书”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只对开标环节验证通过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要求请通过“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查询相关操作手册。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人不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的;
(2)CA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3.2现场网上方式(投标人需到现场)
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签章、生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备用标书” ,由投标人自行刻录、存储,涉及“加盖公章” 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备用标书” ,电子存储设备(U盘或光盘 ) 表面、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CA证书完成全部已投标采购包的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备用标书”继续进行。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只对开标环节验证通过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人不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CA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用标书” 的;
(3)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三.说明
1.总则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4.各参与方
4.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兴安盟宏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4.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4 “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4.5 “ 中标人”是指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5.合格的投标人
5.1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6.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7如要求缴纳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语言文字以及计量单位
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
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7.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8.现场踏勘
8.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8.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8.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9.其他条款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更正公告进行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五.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报价
2.1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实施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 、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加条件的报价。
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有效期
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最终版电子投标文件至“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6.样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6.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2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6.3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投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六.开标、评标、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
1.开标
1.1程序
(1)宣布纪律;
(2)宣布相关人员;
(3)投标人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解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
(4)参加人员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
(5)开标结束。
1.2疑义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对远程不见面方式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查看、回复。
1.3备注说明
1.3.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3.2开标时,投标人使用CA证书参与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生成、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的同一CA证书。
2.资格审查
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资格审查中有任意一项未通过的,审查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2.3信用记录查询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
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审查表
一般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审查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审查投标人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可提供承诺函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按照规定可提供承诺函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凭据。提供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审查投标人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可提供承诺函或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提供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审查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 | 信用记录 |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7 | 联合体投标(若有) | 符合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
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殊资格要求 | 投标人需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 |
3.评标
详见第五章
4. 中标公告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将中标结果以公告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5. 中标通知书
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中标人可自行登录“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政府采购云平台”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
2.质疑
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5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应按照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中的“质疑函范本”制作
2.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质疑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提交。质疑函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和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日期为质疑提起日期。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 投诉
3.1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3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严格按照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中的“投诉书范本”制作。
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兴安盟宏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盟宏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采购项目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标的提供时间 | 2026年11月5日至2027年4月1日 | |
2 | 标的提供地点 | 乌兰浩特市红联街曙光路原水泥杆厂南侧{10-26-14} | |
3 | 合同履约期限 | 2026年11月5日至2027年4月1日 | |
4 | 合同履约地点 | 乌兰浩特市红联街曙光路原水泥杆厂南侧{10-26-14} | |
5 | 其他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2018《天然气》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 |
6 | 履约保证金 | 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 |
7 | 价格要求 | 调价的价格以去年中石油十月份的价格为基准,如需上调,上下浮动不超过5%不予调整。 |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审查表)。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五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详见须知前附表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 其中由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 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1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项目内部识别码一致的情形;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7.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8.废标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参与竞争的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或者由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1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4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采购包1:
序号 | 评审内容 | 适用情形 | 扣除比例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 式文件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非联合体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 10.00% |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 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 开标一览表 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分项报价表 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目录 封面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投标人承诺函 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其他材料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联合体协议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
2.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规定格式提供(格式附后,不可修改),未按规定提供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投标人应当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1.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未通过的,审查结果为未通过。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及保证金缴纳情况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 |
3 | 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文件的格式、文字、 目录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 |
4 | 主要商务条款 | 审查投标人出具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 ,且进行盖章。 |
5 | 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 1. 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或工程量 ;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
6 | 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
2.投标报价审查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4.相同品牌审查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5.详细评审
采购包1: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50分 投标报价:30分 | |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经初审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 |
2.1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 | 商务评分标准20分 | 企业业绩(20分) | 投标截止之日近三年内,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同类业绩每有一项类似业绩得4分。本项最多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合同复印件必须显示业主和承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和签字时间的部分即可;时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年。) |
4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供汽方案概述 (12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汽方案,从①供汽方案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气源来源;②理解深刻,分析准确,保供能力;③专项技术说明分晰,对项目的理解把握程度和整体编制思路问题建议。3个方面进行评审,每个评审方面最高得4分,本项最高得12分,每缺少一个评审方面扣3分,每个评审方面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单个评审方面分值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利于招标人实施。 |
应急保障能力(12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范围及内容,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评审:①备用气源、调剂渠道,最大应急供应能力、高峰用气供应能力,缺口应对方案、气质异常应急方案;②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备用运输渠道、针对运输车辆故障、恶劣天气、极端雨雪天气运输方案。评分标准:每个评审方面最高得6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
机构设置、岗位职责(10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评审:①机构设置合理、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②岗位职责阐述清晰,能够准确指导服务岗位目标。评分标准:每个评审方面最高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
编制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6分) | 针对本项目编制全过程管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评审: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资料审核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具体;②进度计划合理,关键节点明确,以及应对不良天气等不确定因素的工期保障措施有效。评分标准:每个评审方面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编制服务安全保障方案(10分) | 针对本项目实施需要制定的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分,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评审:①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与防控措施具体、有针对性、具备全流程安全管理方案、具有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具有专业的安全技术人员②运输安全方案、措施具体、有针对性、事故处理流程、针对冬季严寒、雨雪天气有安全运输管理措施、到货交接、卸车等安全措施。评分标准:每个评审方面最高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
5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 | 报价得分(30分) |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非联合体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 10.00% |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 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 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封面 目录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的相关材料 其他材料 技术偏离表 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联合体协议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承诺函 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 材料 投标人(供应商)应 提交的相关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的相关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 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 |
6.汇总、排序
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7.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第六章 合同与验收
一.合同
1.合同要求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3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https://www.cc gp-neimenggu.gov.cn/)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向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合同内容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填写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填写详细地址)
乙方:***(填写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填写详细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项目(填写项目名称) (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基本情况
(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甲方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如有)基本情况如下: 。
(二)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单价、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二、乙方交付货物的时间及地点
(一)交付时间:
(二)交付地点: (填写详细地址)
(三)交付货物的名称及数量:
(四)乙方交付货物代表及联系电话: (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
(五)甲方接收货物代表及联系电话: (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
注:货物为多批次交付的,应详细列明每批次交付的内容、数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等。
三、乙方交付货物的质量
(一)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货物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 ) 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货物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货物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的验收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货物质量证明文件。
四、乙方交付货物的包装及标识
(一)乙方交付货物的包装和标识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产品包装及标识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货物包装及标识的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货物包装及标识作出的承诺、声明或保证;4.符合绿色环保、运输及安全性等要求。
(二)货物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货物的运输要求
(一)运输方式及运输线路: 。
(二)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对货物的验收
(一)乙方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收到到货通知并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 日内,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外观进行验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同步对货物质量进行初步验收,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验收记录,作为本项目的履行文件留存。
(二)在甲方收到货物 日内,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质量问题的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解决处理。
(三)乙方提交的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及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中作出明确记载,保留相关的证据 , 并有权拒绝接受货物,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合同金额
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 元(小写) (大写)
八、付款时间、金额及条件
(一)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
(二)付款条件:
(三)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九、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货物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作出明确要求的,适用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保证期和售后服务的规定,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及磋商、谈判过程中对货物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作出更优的承诺、声明或保证的,适用乙方的承诺、声明或保证。
十、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条款
(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 的 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货物的相应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约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及售后服务义务、或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 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十五、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货物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
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
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4、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
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
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名称:(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填写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填写详细地址)
乙方:***(填写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填写详细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项目(填写项目名称) (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货物(如有)内容如下: 。
(二)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货物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服务清单。
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
(一)服务期限:
(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如有):
(三)服务地点: (填写详细地址)
(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 (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
(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 (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
注:服务成果分阶段交付的,应分别列明各阶段的交付时间、交付内容。
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 ) 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
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
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
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
六、合同金额
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 元(小写) (大写)。
七、付款时间及条件
(一)付款时间:
(二)付款条件:
(三)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九、违约条款
(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 的 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 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十三、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服务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
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
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4、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
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
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名称:(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
(工程类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填写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填写详细地址)
乙方:***(填写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填写详细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项目(填写项目名称) 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磋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磋商(谈判)文件及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及设施设备(如有)、服务(如有)基本情况如下: 。
(二)工程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工程量等具体内容,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价、产地以及与工程、材料、设施设备相关的服务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工程清单
二、工程建设计划及相应的工期要求
。
注:如工程建设分阶段,应详细列明各阶段工程建设内容及工期要求。
三、工程质量要求
(一)乙方建设工程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磋商(谈判)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工程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工程质量的验收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 , 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质量满足要求的证明文件。
四、对工程验收的约定
(一)甲乙双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验收、总验收及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验收的条件和时间约定如下:
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二)如乙方未通过甲方组织的各阶段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如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五、合同金额
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设施设备、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 元(小写) (大写)。
六、付款时间及条件
(一)付款时间:
(二)付款条件:
(三)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七、甲方对乙方工程的监督
甲方及甲方委派的代表有权对乙方工程、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等质量及管理进行监督,当乙方工程质量、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及授权代表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工程费用。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磋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明确要求的,适用磋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的规定,如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磋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更优的承诺、声明或保证的,适用乙方的承诺、声明或保证。
九、违约条款
(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 的 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逾期交付工程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四)乙方交付的工程及设施设备、服务质量不符合质量规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 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十三、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工程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
2. 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
3.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4. 甲方磋商(谈判)文件
5. 乙方响应文件
6.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名称:(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验收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参考格式附后),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政府采购货物履约验收书
(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
使用人 | |
供应商 | |
验收依据 | 1.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及编号) 2. 中标(成交)公告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3.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 4.投标(响应)文件 5.供应商的承诺、声明或保证(如有) 注:验收依据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 |
供应商对履约情况的总结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注: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货物数量、货物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情况、货物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总结,并提供相应的履约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
采购人(使用人)对履约情况的确认 | 注:采购人或使用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逐一确认。 |
验收人员名单及组成 | 1. 采购人代表: 2. 采购代理机构代表: 3. 第三方专业机构代表及专家: 4. 其他供应商代表: |
验收评价及结论 | 评价: 结论:☐通过 ☐不通过,具体说明: |
验收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采购人确认意见(注: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验收时适用) | ☐同意验收结论。 ☐不同意验收结论。具体说明: 年 月 日 |
备注 |
采购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服务履约验收书
(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
使用人 | |
供应商 | |
验收依据 | 1.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及编号) 2. 中标(成交)公告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3.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 4.投标(响应)文件 5.供应商的承诺、声明或保证(如有) 注:验收依据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 |
供应商对履约情况的总结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注: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质量、人员配置、服务成果、服务成果的交付等)进行总结,并提供相应的履约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
采购人(使用人)对履约情况的确认 | 注:采购人或使用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逐一确认。 |
验收人员名单及组成 | 1. 采购人代表: 2. 采购代理机构代表: 3. 第三方专业机构代表及专家: 4. 其他供应商代表: |
验收评价及结论 | 评价: 结论:☐通过 ☐不通过,具体说明: |
验收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采购人确认意见(注: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验收时适用) | ☐同意验收结论。 ☐不同意验收结论。具体说明: 年 月 日 |
备注 |
采购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服务履约验收书
(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
使用人 | |
供应商 | |
验收依据 | 1.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及编号) 2.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3.磋商、谈判文件 4.响应文件 5.供应商的承诺及保证(如有) 6. 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注:验收依据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 |
供应商对履约情况的总结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注: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各阶段验收、安全管理、材料及设施设备等)进行总结,并提供相应的履约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
采购人(使用人)对履约情况的确认 | 注:采购人或使用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逐一确认。 |
验收人员名单及组成 | 1. 采购人代表: 2. 采购代理机构代表: 3. 第三方专业机构代表及专家: 4. 其他供应商代表: |
验收评价及结论 | 评价: 结论:☐通过 ☐不通过,具体说明: |
验收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采购人确认意见(注: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验收时适用) | ☐同意验收结论。 ☐不同意验收结论。具体说明: 年 月 日 |
备注 |
采购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开标一览表
5、投标项目分项报价表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7、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8、投标项目业绩汇总表
9、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10、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1、技术方案
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全称)
本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查阅了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遗),现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
据此,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招标文件中规定货物供应及服务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交货期: 。质量标准: 。投标有效期: 。
(2)本投标人承诺,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保证按规定时间与买方签订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本投标人同意遵照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4)本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我们同意招标人撤销对本投标文件的所有承诺。
(5)本投标人愿意承担直至合同签订时止为此项投标所开支的一切费用;
(6)本投标人理解招标人没有接受最低投标报价或任何其他投标文件的义务;
(7)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同招标文件规定。
(8)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要求,以电汇或现金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职务)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3、法人代表授权书
兴安盟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系 (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 (招标编号: )的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备注 | ||
单价 | 小计 | ||||||
合计:投标报价(小写) | |||||||
合计:投标报价(大写) | |||||||
备 注: | 投标报价含设备报价、运杂费、税金等到甲方指定现场,并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
交货时间 | |||||||
交货地点 | |||||||
质保期 | |||||||
供货质量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投标项目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 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 量 | 单 价 | 小 价 | 说明 |
合 计 注:此报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一致,属于优惠的请注明。 | ||||||
注: 1)该表以品目为投标单位填写
2)必须提供详细分项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序号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签字)
日 期:
7、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 技术参数、性能指标、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 技术参数、性能指标 | 响应/偏离 |
投标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签字)
日 期:
8、投标项目业绩汇总表
序号 | 使用单位 | 业绩名称 | 合同总价 | 签订时间 |
1 | ||||
2 | ||||
3 | ||||
4 | ||||
… |
注:1、表中要求内容为与投标项目同规模或同类项目销售业绩。
2、此表后需要附供货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证明其业绩;无证明的业绩视为无效。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签字)
日 期:
9、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可自行增加优化此承诺书条款)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签字)
日 期:
10、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成立注册日期 | ||||
公司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总数 | 人 | 技术人员 | 人 | ||
售后服务人员 | 人 | 销售人员 | 人 | ||
占地面积 | 米2 | 建筑面积 | 米2 |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
地址 | 邮编 | ||||
电话 | 传真 | ||||
主要产品及其生产历史年生产能力 | |||||
质量保证体系 | |||||
主要 工装设备 | |||||
主要 检测设备 试验手段 | |||||
近三年的 经济指标 | 年份 | 销售收入(万元) | 利润(万元) | ||
年 | |||||
年 | |||||
年 | |||||
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 固定资产 | 原值(万元) | 净值(万元) | ||
流动资金(万元) | 长期负债(万元) | 短期负债(万元) | |||
投标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签字)
(上述资料编制在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11、技术方案
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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