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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三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宁德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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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三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3〕7号)、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三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4〕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第五中学,代建单位为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第五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第五中学校园东侧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三期工程10kV配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电缆沟及工井、敷设高压管道及高压外线、高低压柜安装调试、变压器及发电机组安装调试、配电房规范化建设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电力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10kV变配电工程,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机电安装工程)--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单项工程造价200万元~1500万元(中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30561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 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万元(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 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2.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本项目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8万元填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第五中学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梦龙路1号,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吴先生,传真:/

联系人:1565930616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6106111,传真:/

联系人: 谢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路84号九号城市广场

联系电话:0593-28121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五楼)

联系电话:0593-282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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