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贾庄村 | ||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贾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贾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秩秀 |
| 项目周期 | 2月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帮扶资金 | 资金来源 | 其他 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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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贾庄村村委会修缮及路灯安装 | ||
| 挂牌价格 | 35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贾庄村全体村民 | ||
| 其他描述 | 1、工程内容: 总预算金额35000元,面向全体村民公开网络竞价,其中: 一、安装35盏240W的国虎牌太阳能路灯,每盏路灯328元,包括灯具及安装费,总计11480元; 二、党员活动室图文宣传展板制作,包括展板制作及安装费总计5000元; 三、党员活动室安装立式美的制冷暖变频空调1个,包括空调及安装费,总计5000 元; 四、党员活动室安装1个桌子(1.5米*4米)900元,12把椅子每把椅子300元,包括桌椅及安装费,总计4500元; 五、小广场安装6个椅子(靠背款式每个长1.5米),每个椅子670元,包括椅子及安装费,总计4020元; 六、制作文化宣传牌宣传栏,包括宣传牌宣传栏制作及安装费,总计5000元。 2、质量验收:工程竣工后由发包方贾庄村村委会安排人员验收; 3、签订合同时施工费用须由竞得者方先行垫付,待工程验收合格时支付合同总工程款, 验收合格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竞得者方负责免费维修: 4、意向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报名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交易保证金无偿归发包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5、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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