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
网上交易公告
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 地 用 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 金(万元) 挂牌起始价(万元/亩) 联系方式 容积率(R) 商业比例%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其 它 GTJY-HT-2025-0009 2025-HT02 寒亭区兴亭街以南、英特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西 83458 工业 R≥1.0 / ≥45 ≤15 详见规划条件 30年 481 19.2 胡先生0536-7281709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交易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一)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4日10时至2025年12月2日10时(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下载网上交易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二)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4日10时至2025年12月4日10时提交竞买申请,打印《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0时。 (三)挂牌交易时间 2025-HT02号地块挂牌交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0时至2025年12月4日10时; 五、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含挂牌结束日)5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名表、授权委托书、资格确认书、网上交易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等资料(以相应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须知》为准),根据联系方式到相应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交易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潍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 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陆,竞买企业请选择“交易乙方”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竞买人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注册后按流程办理。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网址:http://***:8082/wfggzy/zytz/20220929/7fbfc538-1b3b-46d8-af93-0126172fbb53.html%EF%BC%89%3C/p%3E%3Cp style="color: rgb(0, 0, 0);">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窗口联系电话:15345366335。 CA客服 7*24 小时服务电话:18560027360。 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 注意事项:竞买人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本次网上交易的事项若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4日 现场照片.jpg 现场照片1.jpg 关于寒亭区2025-HT02号地块投资强度的控制说明.pdf 2025-HT02环保执行标准.pdf 2025-HT02网上交易须知.doc 2025-HT02勘测定界图(净).pdf 2025-HT02规划条件.pdf 2025-HT02考古踏查意见书20250814.pdf 注:对2025-HT02号地块约定条件如下:(1)该地块工业工程建设类项目中地上建筑面积超过3000㎡的配套生活用房及配套研发楼等独立非生产用房应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2)该地块项目建设应满足潍坊市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对应设计降雨量21.7mm。
上述地块规划条件、海绵城市建设条件、装配式建筑建设条件等详见规划条件及附件。
受让人取得土地后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发建设,未按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涉嫌闲置土地的,应履行配合调查义务;造成闲置土地的,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受让人未按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0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未能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0.01‰的违约金。
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可预知性,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抢救性考古挖掘和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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