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裕东发电铁路外部到达煤炭卸车服务采购公告变更公告 | |
| 本公司于2026年01月20日发布的裕东发电铁路外部到达煤炭卸车服务采购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第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采购截止日)至少一份同类项目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更改为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采购截止日)至少一份同类项目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万元。 | |
|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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