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羊马厂坝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E地块大堂及公区家具软装采购补遗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青羊马厂坝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9日
一、补遗文件
1.将招标公告中“1.1本招标项目成都青羊马厂坝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E地块大堂及公区家具软装采购已由青羊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019-510105-47-03-401312】FGQB-0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青羊马厂坝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青羊马厂坝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9-510105-47-03-401312】FGQB-0151)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调整为“1.1本招标项目成都青羊马厂坝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E地块大堂及公区家具软装采购已由青羊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019-510105-47-03-401312】FGQB-0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青羊马厂坝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青羊马厂坝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青羊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9-510105-47-03-401312】FGQB-0151)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