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凭祥产业园东片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1-1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4002886003169001
| ||||
招标人
|
广西宁明惠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广西宁明惠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弘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宁波路呈南北走向,北起温州路,与温州路形成平面交叉,自北向南延伸,交曼谷路(东段),南止于产业大道,红线宽度20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路线实施长度为468.23m;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管线预埋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施工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3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12月0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12 月 09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中旺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旺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11113198.86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甘辉(注册编号:桂245131438274;身份证号:452501********093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传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9776;身份证号: 440982********345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爱店海关崇左生活基地道路硬化工程
2.2024年宁明县明江镇洞廊村桐棉镇板岸屯派依屯汉刘屯培育民族村寨项目(第二期)
3. 崇左市江州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新和镇马密屯、农本屯)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宁明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1115265.08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闭志伟(注册编号: 桂245161760552;身份证号: 452132********033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巫尚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0550;身份证号:452132********151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宁明县城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兴宁大道中四巷)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亨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1132282.34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杨帅(注册编号:桂245131331246;身份证号:450122********202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倪为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0696身份证号:450324********653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森林公园提升改造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czggzy/%EF%BC%89%E5%8F%91%E5%B8%83%E3%80%82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8621950
| ||||
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