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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沙涌校区开办改造项目设计

广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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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沙涌校区开办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5月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沙涌校区开办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招标人)委托,现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沙涌校区开办改造项目设计实施自愿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JL-GZ-2025-025

2.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沙涌校区开办改造项目设计

3.项目性质:非法定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最高投标限价:448100.00元

6.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沙涌新村中街2号,北至浣花路,南面、东面和西面为沙涌中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教学楼局部间墙,按学校使用需要重新安排平面布局,对教学楼、现状简易平房和门卫室重新装修并配置相关教学设施等。

(2)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以及满足项目验收与投入使用必须实施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

(3)服务期:自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合格且装修质量缺陷责任保证期期满之日止。

7.前期服务机构: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研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规定执行。招标期间出台新规定时执行新规定。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但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按1.4.2条执行。

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3.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声明》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已按要求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三、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

四、办理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本公告附件1《办理投标登记指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1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 77号法务大厦北塔六楼中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0-83560819/18818802453

电子邮箱:cgjlywb_dy@126.com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翠竹街50号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20-81406972转311

九、答疑和异议受理

1.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问题汇总书面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如有任何异议,投标人应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处。

联系方式如下: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业务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0-83560819/18818802453

电子邮箱:cgjlywb_dy@126.com

十、招标监管部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

监督电话:020-81406972转311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翠竹街50号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

2025年月日

附件1:

办理投标登记指引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完成投标登记操作。

投标登记文件需包含以下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函》(表格详见附件2,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公告附件3、4,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按平台规定收取,不设邮寄服务。

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附件2

投标登记申请函

致: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

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公司递交有关资料文件。此申请是由(公司名)以(姓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2025年4月社保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同时提供。

投 标 人:(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5: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沙涌校区开办改造项目设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设计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设计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设计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设计业务。

三、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0250515185622674898209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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