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08-0197宗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410-440311-04-01-217307001)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A608-0197宗地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2410-440311-04-01-217307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A608-0197宗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410-440311-04-01-217307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12 09:00:00 至 2025-12-31 18: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12-21 17: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12-26 18: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商会大厦 | |
| 经办人 | 刘工 | |
| 办公电话 | 0755-88212519 | |
| 电子邮箱 | 491535702@qq.com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富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经办人 | 谢工 | |
| 办公电话 | 18033438998 | |
| 手机号码 | 18033438998 | |
| 电子邮箱 | 491535702@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A608-0197宗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标段编号:2410-440311-04-01-217307001001】
| 本次招标内容 | 1.塘侨路(科农路-圳侨路)西起科农路,东至圳侨路,全长259米,红线宽16米,为双向两车道的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路面、缘石,新建行车道、人行道、缘石、给水管、 雨水管、污水管、燃气管、电力电缆、电缆沟、通信排管、路灯,配套建设检查井、接线井、通信井、标识标线、围挡等。 2.圳侨路(光侨路-塘侨路)南起光侨路,北接塘侨路,全长273米,红线宽16米,为双向两车道的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路面、缘石、现状构筑物,新建行车道、人行道、缘石、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燃气管、电力电缆、电缆沟、通信排管、光缆、路灯, 配套建设检查井、接线井、标识标线、围挡等。 招标范围具体以最终发改批复的概算内容、最终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使工程投入使用而超出红线范围的工程,若有必要,发包人有权依据最新发布的要求将相关管线(市政给水、燃气、污水、再生水管道)交由权属单位自行投资建设,承包人须予以配合,不能拒绝。)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如政府规划有调整,则最终按经规划部门确定盖章的施工图实施。 | |
| 本次招标面积 |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522.895566万元 | |
| 计划总投资 | 2,318万元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 计划开/竣工日期 | 2026-02-01 至 2027-07-31 | |
| 计划工期 | 546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31 18:00
| |
| 投标保证金 | 30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单位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均需满足本招标工程企业资质要求; (2)联合体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3)联合体单位合作方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施工内容,并明确牵头单位。该协议须按要求编入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中。 (4)投标担保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5)除联合体协议外,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签字、盖章。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住建部资质/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
| 其他资质要求 |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五、附件信息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