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公司IV号排土场、松林坪排土场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公司IV号排土场、松林坪排土场勘察(PGKYGSFGZHG260107261273)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机关科技规划部(矿产资源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公司IV号排土场、松林坪排土场勘察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类似边坡工程勘察业绩1份,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1份。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纳入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监管(附:监管服务平台的截图),未被列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
2.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事业单位开办资金视为注册资金。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诉讼及仲裁情况: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工程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至投标截止日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3.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9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勘察设备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10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等工具投标,并须于开标时进入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投标CA在线解密。请到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下载相关软件和操作说明,也可拨打平台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机关科技规划部(矿产资源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瓜子坪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联系人: | 陈孝刚 | 联系人: | 肖静 |
电话: | 13684269601 | 电话: | 0812-3381975 |
8. 异议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8-87543859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从中标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本项目时间计算以24小时为1日。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招标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
◆招标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本项目招标人描述由“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机关技改设备部”变更为“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中“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0.0(万元)及以上”变更为“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2026年01月08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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