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分优抚对象健康体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征集邀请 | ||||||||||||
| 长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对体检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 ||||||||||||
| 二、征集人信息 | ||||||||||||
| 1.征集人名称:长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2.联系人:李鑫 | ||||||||||||
| 3.联系方式:8992863 | ||||||||||||
| 4.联系地址:长垣市南蒲综合行政服务区9号楼 | ||||||||||||
| 三、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长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分优抚对象健康体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 2.项目编号:长财框架采购-2026-5 | ||||||||||||
| 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3.1项目概况: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2家体检机构,为部分优抚对象提供体检服务,具体详见征集文件中招标项目服务需求及具体要求。3.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3.4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包段。3.5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全市18个乡(镇)街道2060名优抚对象。3.6服务标准:合格。3.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3.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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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
| 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 | ||||||||||||
|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供应商应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 ||||||||||||
| 1年 | ||||||||||||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
| 1.时间: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2日(提供期限自文件获取时间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3.方式: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征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链接])。潜在供应商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征集文件。 | ||||||||||||
| 4.售价(元): 0 | ||||||||||||
|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 ||||||||||||
|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09时00分 | ||||||||||||
| 2.提交方式和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3.开启时间:2026年11月27日09时00分 | ||||||||||||
| 2.开启方式和地点: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 八、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 ||||||||||||
| 1.征集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 ”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 ”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4.监督部门:长垣市财政局 0373-8883625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裕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林科路6号院非常国际2号楼2单元18层1809号联系人:宋芳芳联系方式:18567565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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