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水毁修复工程等七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2号楼1单元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Y-2025-37
项目名称:2022年水毁修复工程等七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4,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路局2022年水毁修复工程等七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14,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4,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安康市公路局2022年水毁修复工程等七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4,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路局2022年水毁修复工程等七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路局2022年水毁修复工程等七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由住建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8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8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8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至 2025年08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2号楼1单元10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2)供应商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2号楼2单元1001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公路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13700259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2号楼2单元1001室
联系方式:0915-3197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明明
电话:0915-3197229
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