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和特勤餐厅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商洛市)网站使用数字证书(CA锁)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CG-JZXCS〔2025〕12号
项目名称: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和特勤餐厅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和特勤餐厅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一般会议服务 | 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和特勤餐厅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制造产品的响应。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政部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和特勤餐厅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法有效,并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的扫描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冷藏冷冻食品)合法有效,并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电子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参加磋商前3个月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具有良好的税收缴纳记录,并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并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食品安全事故,并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食品安全事故声明函。 (9)能够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声明函。 (11)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2025年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供应商须以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商洛市)网站使用数字证书(CA锁)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商洛市民生路商洛设计大厦5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商洛市民生路商洛设计大厦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化方式交易,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证书(CA锁)在线操作。办理数字证书(CA锁)及网上交易操作有关内容请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在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下载相关文件。联系电话029-88661241,4006369888。
(二)供应商须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商洛市)网站(http://***/)【首页—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谈判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响应”,报名参与响应活动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三)电子磋商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需使用指定的平台软件制作。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1.06)”,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工具可打开、浏览电子磋商文件。软件操作方法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参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四)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公告中如注明本项目有变更文件,则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五)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6%88%90%E4%B8%BA%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3%80%82%3C/p%3E
(六)响应文件制作
1.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材料是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并将复印件编入磋商响应文件。
(七)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方式: 首次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SXSTF)方式提交。供应商可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商洛市)网站【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选择CA登录,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八)磋商会议召开(开标)方式: 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化进行现场开标。开标时,供应商须携带CA锁(与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一CA锁)现场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九)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丹南路消防支队
联系方式:0914-2312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
联系方式:0914-2318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秀娟
电话:0914-2318823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