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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工程类项目资金监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工程类项目资金监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
2.2投标人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2.3同一商业银行仅允许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商业银行总行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仅接受总行的投标。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的,则均不接受投标;
2.4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2.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工程类项目资金监管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PH-2025-502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工程类项目资金监管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4.交付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期限三年。
6.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本项目仅确定资金监管单位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在资金监管过程中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因此本项目无需进行报价,如有任何形式的报价,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4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愿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16楼1615室)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工本费:600元人民币/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归档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有效期内的《金融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8-18上午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5-8-18上午10: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16楼161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16楼1615室。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上发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100号17楼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张思琦
电 话:021-63230838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16楼1615室
邮 编:200437
联 系 人:张萌妹
电 话:021-65889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