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洧川镇垃圾焚烧电厂再生水利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航空港洧川镇垃圾焚烧电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已经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 2609-410173-04-01-24106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区澜港中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询比,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洧川镇垃圾焚烧电厂再生水利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HXZB】20261123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水源取自洧川镇污水处理站,用水点为洧川垃圾焚烧电厂。本工程拟新建再生水输水管线长度约3.78km,管径DN250,选用PE100管材,沿途设置排气井等附属构筑物。
2.4采购范围: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6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7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供应商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资质(资质指本项目采购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应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供应商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供应商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对于供应商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一级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询比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需在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04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 供应商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2 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查询相关主体(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
注:对于供应商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询比小组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询比文件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2 参加询比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供应商单位人员,需在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04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比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30。
4.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 询比文件售价:0元。
4.4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及应提供的资料:
(1)现场获取:
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前来获取询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前来获取询比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电子邮件获取:如无法现场领取的,可将上述(1)中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发送至hxzx04@[链接],领取询比文件,邮件内应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6.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26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9.联系方式(异议和投诉渠道)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区澜港中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号7号楼4层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371-60600742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袁芙蓉、李月晓、于留洋、田亚亚
电话:0371-55131206
电子邮箱:hxzx04@[链接]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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