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数据中心储能电站、充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大数据中心储能电站、充电站项目2、采购人:湖南晟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项目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3.1在湖南大数据交易所停车场建设1台360KW集堆式1拖4直流充电桩(单枪功率不低于60KW)、28台7KW交流充电桩,以及与充电站相关的地面工程、管沟井及设备基础工程等土建工作。充电站配置综控柜、充电指示牌、监控、照明、消防、限位防撞设施等其他配套辅助设施。3.2在湖南大数据交易所范围内的室外空地建设储能电站,建设5台125kW/261kWh户外式储能柜,装机规模为1.305MWh。建设内容包括储能柜采购安装、电缆敷设、配电安装以及相关的土建工作,以及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购置运输、垃圾清运、试验测试、交付后的培训、售后保障等。3.3在项目实施前,供应商还应根据项目场景实际情况,对采购人的设计图、清单内容进行评估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和调整后按采购人要求实施。具体内容参考采购人提供的附件《施工图》和《项目清单》。4、采购范围: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工期: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书面指令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检测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二、采购项目预算:2148469.79元(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指“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2、特定资格条件: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供应商,可通过线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如下:请供应商于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7时00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委托人购买应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需注明内容“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办理。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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