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丰县民政局宝丰县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宝财磋商-2026-20 | |||||||||||||||
| 2、项目名称:宝丰县民政局宝丰县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017,600.00元 | |||||||||||||||
| 最高限价:1017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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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范围:宝丰县殡仪馆及公益性公墓用地的土地勘测定界、用地预审办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用地组卷报批等工作。(详见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5.5服务标准:满足相关标准、规范、政策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备案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2、供应商需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3.3、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4、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链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链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或无不良查询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或承诺书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日之后);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3.6、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内所附资料真实有效,并附承诺书原件一份(格式自拟,必须含有“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内相关证明材料属实,若弄虚作假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及损失”的文字内容,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真伪的权利。若发现投标人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09日 至 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文件。 | |||||||||||||||
|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链接])“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链接]:8314/;办理CA证书:[链接];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2、根据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投标新工具箱(V6.9.0)的通知”,自2025年9月22日起所有入场的项目投标人对应使用的工具箱为“宝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V6.9.0);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5、监督部门:宝丰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6515597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宝丰县民政局 | |||||||||||||||
| 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西路99号 | |||||||||||||||
| 联系人:丁先生 | |||||||||||||||
| 联系方式:1589348139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舒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与康平路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9层902号 | |||||||||||||||
| 联系人:王先生 | |||||||||||||||
| 联系方式:1513756645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 联系方式:151375664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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