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业绩资料需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4、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班组成员: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新建建函〔2022〕25号)规定具备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查员不少于1人,安全检查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③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7、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由投标企业自行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的);(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⑥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⑧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8、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c、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 招 标 人: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裕民县 | 地 址:塔城市天元路幸福小区西门北侧二楼 |
| 联 系 人:杨宏辉 | 联 系 人:谢宁 |
| 电 话:17794933222 | 电 话:0901-6856622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6116791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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