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新桥东重点城市更新项目二期05-09等6个地块货梯供货及安装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19-440306-70-03-107023090)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宝安新桥东重点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2019-440306-70-03-107023
是否重大项目:是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新桥东重点城市更新项目二期05-09等6个地块货梯供货及安装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19-440306-70-03-107023090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12 09:00:00 至 2025-10-04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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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9-24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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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9-29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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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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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招标代理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推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深建市场〔2023〕2号)的要求全面推广电子保函(保险),投标单位可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直接发起电子保函申请。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宝实置业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宝安区金融街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国际金融中心)20楼 | |
经办人 | 黄玲珊 | |
办公电话 | 0755-27838652 | |
电子邮箱 | 825771317@qq.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何涛、林泽展 | |
办公电话 | 13726298791 | |
手机号码 | 13726298791 | |
电子邮箱 | 291878906@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宝安新桥东重点城市更新项目二期05-09等6个地块货梯供货及安装工程【标段编号:2019-440306-70-03-107023090001】
本次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3066.279405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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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二次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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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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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0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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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50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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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成员方为设备安装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及成员单位安装资质证书扫描件)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2.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体要求如下: a.设备制造商作为投标人的,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b.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及设备制造商唯一代理商专项授权书(针对本项目); c.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唯一代理商专项授权书(针对本项目),并且多个具备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d.若同一制造商与具有唯一代理商专项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按废标处理,只认可制造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 4.设备安装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设备安装资质,投标人可以按下述三种形式之一参与投标: a.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成员方为设备安装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及成员单位安装资质证书扫描件); b.与具有相应安装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投标时须提供:委托协议及委托单位安装资质证书扫描件); c.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投标时须提供: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扫描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 a.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b.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单位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均可;若投标人与具有相应安装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或具有相应安装资格条件企业的任意一方均可;若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单位需为投标人。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单位在使用《注册建造师证》电子证书时需注意: ①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其他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使用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自行查看上述通知,投标人未按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则该证书视为无效。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