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300-JSJK-G2025-0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迁市气象局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编制说明-宿迁市气象局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清单编制说明(宿迁市气象局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编制说明)中:五、其他,3、(6)删去表述“图纸中已明示但清单中未列明的子目及工程量以及为完成本工程应考虑的明示或隐含的其它因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单价不调整;”
更正内容2.
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四、评标标准,相关评审因素:
(1)评审因素“企业经营业绩、信誉”及评审因素“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对应评审标准关于业绩表述,调整内容:
原表述:注:“1.以提供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官方政府采购平台发布的采购公告)、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资料缺一不可,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予认可。2.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反映供应商名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完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等清晰可见,否则业绩不得分(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3.上述业绩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该表述调整为:注:“1. 以提供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资料缺一不可,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予认可。 2.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反映供应商名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完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等清晰可见,否则业绩不得分(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3.上述业绩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4.业绩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开。”
(2)评审因素:管理人员配备:相关评审因素中对应评审标准
表述,调整内容:
原表述:“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1分,具备建设工程高级职称得2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每有一个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的得1分,每有一个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1分,每有一个高级及以上职称(建设工程类)的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2)每有1个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的得1分,每有1个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的得2分,每有一个高级及以上职称(机电)的得3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该表述调整为:“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1分,具备建设工程高级职称得2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每有一个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的得1分,每有一个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专业)得1分,每有一个高级及以上职称(建设工程类或机电专业)的得2分,最高得7分,未提供不得分;注:相关专业,以设计内容范围相关:如”删去:“(2)每有1个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的得1分,每有1个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的得2分,每有一个高级及以上职称(机电)的得3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同时,增加表述注:“6.以上人员证书随成交结果公开。”
(3)评审因素:企业认证:对应评审标准表述,调整内容:
增加表述“2、证书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开。”
相关评审因素调整,详见澄清更正后的评标标准。
更正内容3.
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5年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其他不变。
详见澄清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说明。
更正日期:2025-08-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迁市气象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49号
联系人:余主任
联系电话:18951393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华康路55号
联系人:陈梦帆
联系电话:185527643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梦帆
电话:18552764394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更正后的清单编制说明;
附件:JSZC-321300-JSJK-G2025-0020采购文件.doc
8.8 更正后-编制说明-宿迁市气象局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编制说明 - 副本.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