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福建)码头有限公司管道跨越福州江阴港铁路支线工程项目部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福建)码头有限公司管道跨越福州江阴港铁路支线工程(环氧酚醛层压玻璃布板)物资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万华化学(福建)码头有限公司管道跨越福州江阴港铁路支线工程(江阴港铁路支线K12+355)采用1-12.5钢筋混凝土框构跨越江阴港铁路支线,既有铁路为单线电气化铁路。新建框构桥全宽B=14.7m,全长L=24.33m,下部结构采用2.3m厚的承台下接单排直径为1.5m的钻孔灌注桩。横断面布置为 0.565m(HA 防撞墙)+23.2m(净宽)+0.565m(HA防撞 墙)=24.33m。设计框构桥顶板底至轨面最小净宽为12.5m。以及钢筋混凝土框架上方的钢结构管廊吊装工作。2.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供应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询价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报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供应商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产品各项指标均应符合GB/T1303.1-1998国家最新标准。
3.5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报价人参与投标。
3.6其他要求:①报价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②报价人提供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③报价人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4.1见附件一《询价采购物资一览表》,以上规格数量为暂定,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4.2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4.2.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4.2.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4.2.3供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下石村。
4.2.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4.2.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4.2.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4.2.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4.2.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需出示本次送货清单及本次配送货物的出厂质量检测报告,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报告进行验收。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须在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5年11月8日10时00分前于铁建云链平台上完成线上电子版文件递交。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5.2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报价,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报价文件资料详见附表后询价报价文件格式。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规定
6.1询价物资:包件一防电板FDB-01
6.2供应周期: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6.3.采购物资报价规则:固定价格,由投标人投标时报出,合同执行过程保持不变。
(1)投标单价(A1)=出厂单价(T)+综合费用(N)
(2)出厂单价(T):每吨到货材料出厂时的单价,包含原材、加工等一切费用,出厂单价(T)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
(3)综合费用(N):为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杂费、服务费、税费、利润等,且综合费用含装车费、搬运费、售后服务费等)。由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综合考虑报价,同类型物资综合费用(N)相同,综合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
(4)供应期结算周期规定: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周期。
(5)结算单价(A2)=出厂单价(T)T+综合费用 (N)
(6)计量方式:采用点检验方式并现场签认。
6.4其他结算说明
(1)实际结算单价由买方根据上述的计算方法计算后确定。实际需求数量以项目经理确认的数量为准,结算数量以以现场确认的数量为准,结算单由买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生效。
(2)供应结算期:以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当期货物当期结算,每月18日前与物资相关人员办理结算, 结算数量以双方确认的数量为依据,)。
(3)投标以及结算货币:人民币。
(4)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新政策前执行完毕的合同,应予当月开具完毕。未开具的金额视同新政策的税率进行调整。未执行完毕的合同金额自新政策正式启用之日起,除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外,税率无条件执行新政策税率,含税单价以及合同总额同幅变化。
(5)补充:
1.货款支付比例:买方在验证发票无误并签收发票后30天内支付该批结算料款的85%,60 天内无息支付货款的10%,剩余的5%货款在2个月内付清。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票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等支付方式。买方可以使用(不超过)总货款35 %的6个月内的票据(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等方式)支付货款,由卖方承担贴现费用和融资费用。
3.如买方出现资金困难,卖方同意与买方商议一个延迟支付期限,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买方违约且不计息,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有无支付质量保证金都不能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七、公告发布时间与发布公告媒体:
7.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6日
7.2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
八、联系方式:
8.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77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82263
8.2采购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福建)码头有限公司管道跨越福州江阴港铁路支线工程项目部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下石村中铁二十四局项目部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35236327
电子邮件:1316567344@qq.com
2025年11月4日
附件一
询价采购物资一览表
包件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址 | 备注 |
FDB-01 | 环氧酚醛层压玻璃布板 | m² | 3240 B级 20mm | 339.9 | 万华化学(福建)码头有限公司管道跨越福州江阴港铁路支线工程工地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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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询价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防电板换算:1平方米=36千克。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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