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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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23,316.4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本项目对水集嘉园等10个小区实施消防改造工程,其中,府新嘉苑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本次对其12栋楼进行部分消防改造,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变更为:“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4 招标代理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确定)” 变更为:“10.5.4 招标代理费” 招标文件与此澄清内容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内容为准。由此为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