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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LDAR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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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LDAR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LDAR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16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502000062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LDAR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LDAR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详见文件 10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23日8时0分至2025年9月28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自行下载,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B3%A8%E5%86%8C%E4%B8%BB%E4%BD%93%E5%BA%93%E4%BF%A1%E6%81%AF%E6%88%96%E6%9C%AA%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AF%BC%E8%87%B4%E6%97%A0%E6%B3%95%E6%8A%95%E6%A0%87%E7%9A%84,%E8%B4%A3%E4%BB%BB%E8%87%AA%E8%B4%9F%E3%80%82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0538-6288116%EF%BC%9B%E7%A7%BB%E5%8A%A8CA%E9%94%81%EF%BC%88%E9%B2%81%E8%AF%81%E9%80%9A%EF%BC%89%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400-998-0000%E3%80%82%3C/td%3E%3C/tr%3E%3Ctr%3E%3Ctd%3E        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38-5631357。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宁爱芳,联系方式:0538-2931588。2.温馨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
        地    址:宁阳县团结路691号
        联系方式:0538-563984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区)文庙金阳商贸城号
        联系方式:0538-2931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永志
        联系人电话:0538-293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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