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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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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预审资格, 《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接收单位为崇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做入投标文件。(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