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为设计方具备)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须按云建市[2021]18号文和云建通(2024)20号文等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建筑活动的各类注册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并具备“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最新月度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其有效范围为信用等级B级或以上的,新登记备案的还没评级可不提供)。 现修改为: 1、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为设计方具备)。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须按云建市[2021]18号文和云建通(2024)20号文等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建筑活动的各类注册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截图)、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0日09时30分 现修改为: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为设计方具备)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须按云建市[2021]18号文和云建通(2024)20号文等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建筑活动的各类注册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并具备“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最新月度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其有效范围为信用等级B级或以上的,新登记备案的还没评级可不提供)。 现修改为: 1、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为设计方具备)。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须按云建市[2021]18号文和云建通(2024)20号文等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建筑活动的各类注册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截图)、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类似项目业绩4分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承接过勘察费30万以上市政工程勘察业绩的每项得1 分,承接过勘察费20万以上市政工程勘察项目每个 得0.5分,最多计算2项,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①提供勘察合同关键页及中标通知书,合同金 额和时间以签定的合同为准。 ②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勘察任务一方的证明资料 作为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作证 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2.2.自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 承接过设计费50万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每项得 1 分,承接过设计费 10-40 万内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每项得 0.5 分,最多计算 2 项,本小项最 高得 2 分。 注:①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和审图合 格证(或竣工验收报告),合同金额和时间以签定 的合同为准。 ②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证明资料 作为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作证 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 类似项目业绩4分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承接过勘察费30万以上市政工程勘察业绩的每项得1 分,承接过勘察费20万以上市政工程勘察项目每个 得0.5分,最多计算2项,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①提供勘察合同关键页及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和时间以签定的合同为准。 ②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勘察任务一方的证明资料作为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作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2.2.自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承接过设计费50万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每项得 1 分,承接过设计费 50 万以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的,每项得 0.5 分,最多计算 2 项,本小项最高得 2 分。注:①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和审图合格证(或竣工验收报告),合同金额和时间以签定的合同为准。 ②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证明资料作为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作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一、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企业基本情况表 五、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班子人员简介 六、投标人的其他评审情况表 七、投标人声明函 八、投标人承诺书 涉及到:落款处的,“投标人:(盖公章)”(包含封面) 四、企业基本情况表 (一)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基本情况表、(二)联合体成员的企业基本情况表:③“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以及“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最新月度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其有效范围为信用等级B级或以上的,新登记备案的还没评级可不提供) 现修改为: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公章)(包含封面) 四、企业基本情况表 (一)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基本情况表、(二)联合体成员的企业基本情况表:③人员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注: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