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06296c0-fb94-44f0-bcdb-d4b365296c19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d06296c0-fb94-44f0-bcdb-d4b365296c19 | ||
建设规模: | 2718万元d06296c0-fb94-44f0-bcdb-d4b365296c19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8-13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71—64320979 |
备注: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系统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招标文件应该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 2.2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 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 40096189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云南中医药大学 | 经办人: | 浦老师 |
办公电话: | 1778712925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吴艳萍 |
办公电话: | 18213852987 | 移动电话: | 18213852987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000202500282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8-20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05 09:00 |
开标地点: | 二楼网上开标室6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71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供电工程为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西区永久用电工程,是三期建设项目(位于呈贡校区西区)的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由大渔110KV变电站至西区用地的10KV送电线路供电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申报以及其他相关电力工作,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完成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供电工程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相关设计配合、设计报建、报审、图纸审查、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现场服务、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最终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供电部门审核。 (2)施工部分:①根据审核通过的供电方案、批复及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需要实施的电缆敷设等电力线路、环网柜等电力设施、部分通道及中心开闭所建设、相关设备(或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等一切工作,并负责相关检测、验收、通电、移交等相关工作,最终施工范围以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供电方案、批复及施工图纸范围为准。②完成材料、设备等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③完成工程项目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源点接入、通道占用、新建通道、检验检测试车、竣工验收及交付、工程结算、工程审计、资产及资料移交等工作,须按学校及项目所在地供电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技术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符合以下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1.1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国家能源部门核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修、试)类三级及其以上等级; 1.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其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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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2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如兼任须同时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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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2.1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国家能源部门核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修、试)类三级及其以上等级; 2.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其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初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2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如兼任须同时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5.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或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为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2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须注册在本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2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电力或机电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2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8.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公告附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9.设计主要人员组成及要求:拟派往本项目设计主要人员团队中,除设计项目负责人以外,还须配备土建专业、结构专业、电气(线路)专业、通信专业及造价专业等设计专业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2月至今的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10.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第(2)、(3)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及评标当天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查询)。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符合以下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9-05 09:00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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