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三河街道江陵路互助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龙秀路标段招标文件补遗通知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建设规模均由“建设规模:本次改建新都区三河街道江陵路互助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龙秀路,位于新都区三河街道江陵路互助片区,本项目新建段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照明工程;改建段包括人行道改造(南侧为现状人行道改造,北侧为新建)、路面翻新、照明工程、污水工程。”
变更为:
“建设规模:本次改建新都区三河街道江陵路互助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龙秀路为城市次干路,位于新都区三河街道江陵路互助片区,路线为西向东,项目西起规划龙山路,东至现状五龙山路,全长1086.449米,项目红线宽24米,为双向四车道。项目包含新建段(K0+018~K0+695)与改建段(K0+695~K1+105),其中改建段包括人行道改造(南侧为现状人行道改造,北侧为新建)、路面翻新、照明工程、污水工程。道路管综设计预留给水、燃气管线。 ”。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协议书中:
五、签约酬金
签约监理服务暂定价:¥ (大写金额: ),其中不含税金额: ,增值税税率: ,税金: 。最终结算以最终审计后的工程施工竣工结算金额作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乘以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后计取收费基准价,其他专业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不再另行计取。计算公式:最终监理费结算价=工程监理收费基准价×70%×(监理服务费签约暂定价/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监理服务费用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委托人)。
变更为:
五、签约酬金
签约监理服务暂定价:¥ (大写金额: ),其中不含税金额: ,增值税税率: ,税金: 。最终结算以终审后的工程施工竣工结算金额作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乘以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后计取收费基准价,其他专业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不再另行计取。计算公式:最终监理费结算价=工程监理收费基准价×70%×(监理服务费签约暂定价/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监理服务费用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委托人)。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中:
6.2.5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最终结算价以施工审计结算价作为计费依据。
变更为:
6.2.5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最终结算价以施工终审结算价作为计费依据。
4、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市江凌互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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