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二次公示) | |
| 项目编号 | 3207072507180002 |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昌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072507180002001001 |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昌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1859.832550 |
| 项目负责人 | 李庚 |
| 二次公示理由 |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对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国峰建设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经原评标委员会复议,原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3.3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7.4.2条规定,招标人按照原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重新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
| 备注 |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7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
| 招标人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
| 日期 | 202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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