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历史建筑应用机载和地面三维激光测量技术等进行整体三维测绘 。整套三维数据成果包括三维点云模型、建筑测绘图纸(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等),包含主要结构、细节样式、关键大样等信息,目标为获取并建立精细的三维数据,实现对历史建筑现状的整体性记录、存档,并作为下一步日常维护管理、保护规划、修缮设计、数字化宣传展示的基本资料使用。
按照《关于请报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和规范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成果要求的函》(建科保函(2019)202 号)的要求和“一处一档 ”的原则,以原始资料(如认定名录、保护图则等)与测绘成果为基础,制作历史建筑的档案表。
预计需进行三维激光扫描并建模13393.32㎡、测绘总平面图37处、单层平面图74处、建筑立面图148处、建筑剖面图74处 、大样图37处。最终工作量以实际产生工作量为准。
参照历史建筑测绘标准,对西文庙坪73处公房进行测绘,成果包含建筑测绘图纸(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和相关影像资料,包含主要结构、细节样式、关键大样等信息,成果需满足公房精细化保护管理、修缮设计的要求,公房建筑点位见图3.1.3。
参照历史建筑测绘标准,对相关街区进行街区立面测绘,成果包含街区各房屋临街面立面图和相关影像资料,包含主要结构、细节样式、关键大样等信息,成果需满足街区精细化保护管理、修缮设计的要求,街巷立面点位见磋商文件图3.1.4 、3.1.5。
1.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西文庙坪街区、太平街街区市政管线测量(包括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热力、工业 、综合管沟、其他管线等)及1:500地形图测绘,市政管线测量约48km,1:500地形图测绘面积约为0.54平方公里,最终工作量按照实际成果据实结算,测绘范围见磋商文件图3.1.5 、图3.1.6。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伍仟叁佰伍拾元壹角陆分。(税率【6%】,税金【78982.08】)人民币整;小写:1395350.16元人民币整。每次付款前须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20%;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提交全部成果,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80%;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剩余款项。
(2).结算方式:最终结算金额按固定单价乘以实际测量工作量进行结算(其中:实际测量工作量以甲方确认的工作量为准),且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暂定签约合同价(即若本项目按实结算金额超过合同暂定签约合同价,则超过部分视为让利,最终以合同暂定签约合同价作为最终结算价) 。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左家塘支行(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43001504061052500877)3.预付款保函:
否
以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太平街街区、西文庙坪街区。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以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以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以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以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6)履约验收标准:
(一)西文庙坪街区、太平街街区 37 处历史建筑测绘1.历史建筑测绘图成果电子文件一套,文件格式为 dwg;
2.历史建筑三维点云模型电子文件一套,文件格式为 e57;
3.历史建筑档案表电子文件一套,文件格式为 docx 或 pdf;
4.历史建筑档案表纸质文件三套,A3 打印,装订成册。
(二)西文庙坪 73 处公房测绘
1.公房测绘图成果电子文件一套,文件格式为 dwg。
2.公房影像资料一套,文件格式为 jpg。
3.公房信息表电子文件一套,文件格式为 docx 或 pdf。
4.公房测绘纸质文件三套,A3 打印,装订成册。
(三)西文庙坪街区、太平街街区街巷立面测绘 1.立面测绘成果电子文件一套,文件格式为 dwg。
2.立面影像资料一套,文件格式为 jpg。
3.立面信息表电子文件一套,文件格式为 docx 或 pdf。
4.立面测绘纸质文件三套,A3 打印,装订成册。
(四)西文庙坪街区、太平街街区市政管线测绘及 1:500 地形图测绘
1.管线、地形图测绘成果电子文件一套,文件格式为 dwg。
2.立面测绘纸质文件三套,A#打印,装订成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以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内容所得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及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从事本合同以外的事宜 ,如乙方违反本约定所完成的合同外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资料信息,不得将本项目资料、文件及成果擅自修改、复制用以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其他项目或不正当地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 ,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本条款在本合同期满 、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由甲方出具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服务,对服务的各阶段及工作成果进行评价和确认 ,提出修改意见。
5.甲方需按乙方要求提交所需资料 、填写全部委托表格 、情况说明等 。 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均为真实 、合法 、完整 、准确。
6.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为乙方在现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充分条件。
7.为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8.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9.甲方联系人(项目实施联系人):李灿,电话:13574161623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根据甲方的委托,严格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进行测绘工作,提交的测量成果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质量要求。
5.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甲方的请求,参与该项目相关的咨询,或提供与使用该测绘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6.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编制依据完成本项目工作,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数量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
7.乙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直至甲方认可成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期交付责任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在甲方限定的合理时期内未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乙方应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8.乙方交付测量报告后 ,如需评审的项目,还应负责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评审会,负责报告的评审及相关费用 ,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负责办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批文及备案(如有)手续。
9.乙方应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甲方的请求,参与该项目相关的咨询,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阶段性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0.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成果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的侵权,乙方应当积极解决问题并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联系人(项目实施联系人):胡向,电话:15116171373 。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如乙方未开始技术服务工作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及其他款项;乙方已经开始技术服务工作的,甲方应对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核定,并按相关规定完成结算后 30 天内支付相应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支付其他任何赔偿。
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按照服务要求提交全部成果,逾期交付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仟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5.若因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符合约定等乙方原因而造成工程损失 ,乙方应按损失金额向甲方赔偿;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使人员伤亡或产生重大经济损失的,乙方除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外,将由相关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如发生下述情形之一,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 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1)乙方逾期交付任意成果累计达到【15】日;
(2)乙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述义务,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仍未纠正或纠正【2】次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7.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双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资料,以及因本项目工作从甲方处所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从甲方处直接取得的有关项目的内容,或公开任何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十万元违约金。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8.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不限于全部经济损失、因此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为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 、诉讼担保费、调查取证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应立即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各自承担自身损失,双方均不负赔偿责任,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 乙方出具的测绘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测绘成果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后续相关业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成果报告有争议时,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测绘成果鉴定机关裁定解决。
4.若乙方现场测量后实际状况或规划数据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根据变化后的情况出具测绘成果。如甲方未及时告知乙方上述变化的,乙方依据变化之前的情况出具测绘成果 ,导致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如在乙方出具测绘成果之后发生上述变化的,甲方需要乙方根据变化后的情况再次出具测绘成果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合同确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以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决定、法律文书等,均可按本合同中的地址和联系人发送。
2.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如直接送达,以对方签收时间作为接收时间;如以邮递形式送达,以邮递后第五天作为接收时间,如实际接收时间早于该时间,以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如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以电子邮件进入对方电子邮箱的时间为接收时间。一方在向另一方送达与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时,在按有效地址采取快递方式邮寄后,被本人签收、他人代收、被拒收或退回之日均为有效送达之日,双方同意人民法院参照本合同约定方式进行送达。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以未变更的联系方式为准,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怠于通知方承担。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当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冲突时,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本合同自双方均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时生效。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服务执行依据更新的,适用新生效的法律 、法规 、政策文件等相关规定。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以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