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5-C3-300049-GXDH
项目名称:平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平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平乐县人民检察院一年的执勤安保服务、维修、消防安检、清洁卫生服务、食堂服务等日常物业管理服务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且提供服务之日起1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
3.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5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09时3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注: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限内对上传政采云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中心开启已解密的响应文件。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未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解密响应文件后,30分钟内在线签字确认,超过时间没有在线签字确认的系统将自动视为供应商认可。
八、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4.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
5.本采购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乐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平乐县南洲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联系人:覃明宇
项目联系方式:0773-7882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乐县平乐镇马河开发区
项目联系人:陈宣任
项目联系方式:0773-7880100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