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广东保险业防止“内卷式”竞争自律公约》(下称《公约》),提出抵制恶性价格战、滥用渠道手续费和不合理考核等行为,具有较强现实性和示范效应,有助于规范行业行为、保护消费者、维护市场秩序。
事实上,福建、安徽、河北廊坊等地也相继出台相关公约,非车险领域还酝酿推行“报行合一”。这反映出行业对“内卷”危害的警觉,正以自律方式推动改革、树立新风,展现破除旧习、开创新局的决心。
当前保险业“内卷式”竞争主要集中在恶性价格战、虚列费用、高额手续费等领域。这种竞争给保险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侵蚀经营效益,损害消费者权益,加剧市场乱象,损害行业形象,冲击长期健康发展。例如,通过虚增会议费、假理赔等方式套取资金补贴低价,导致成本失真、财务结构畸形,进而引发定价混乱和不规范行为,如虚列中介费用、违规套现返点、以“赠油卡、旅游券”等方式绕开合同返利,最终导致全行业亏损的恶性循环。此外,一些保险公司为冲规模,不惜成本地开展“价格战”和“手续费战”,以远高于合理水平的手续费“抢人”“抢单”,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无序竞争。
因而,“行不行看行动”,《公约》发布反映了当前保险业需净化市场环境、建立新秩序的强烈意愿。保险业“反内卷”不能仅停留在口号上,更需强大的行动力,全行业要增强自律,践行《公约》,消除形式主义,形成合力,才有可能让“内卷式”竞争真正销声匿迹,开创经营“大治”局面。
由此,保险业“反内卷”应痛下决心,拿出真功夫和刮骨疗毒的勇气,落实《公约》条款:其一,从根本上打破“内卷式”经营格局,转变经营理念,强化组织推动,聚焦问题治理;全行业转向差异化竞争,制定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机制,通过科技赋能、定制化产品等方式减少同质化内耗;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盈利结构,推动高质量转型。其二,严把产品营销价格关和展业手续费,遏制低价倾销和渠道佣金恶性竞争;扭转“重规模、轻价值”的发展偏向,让保险机构回归到产品、风控、服务等核心竞争力上来。其三,建立惩罚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投诉;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机构督促保险机构按《公约》规范经营行为,加大检查和惩罚力度,对违规机构实施严厉惩罚和“黑名单”制度。
(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