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商品沥青混合料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商品沥青混合料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皮山县乔达乡2026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采购商品沥青混合料项目(清单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 序号 | 材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 1 | 沥青混合料 | AC-13C | 吨 | 9800 |
2.2 供货期限:按采购人项目部书面供货通知组织供货,收到供货通知后按现场施工需求分批配送,接到供货指令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保障现场不间断施工需求。
2.3供货地点:和田市皮山县乔达乡。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要求,若标准不一致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采用自有车辆承运,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作出书面承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承运,须提供直接委托协议及承运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作出书面承诺:已签订直接委托协议、承运单位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后、履约期间核查原件,承诺不实的,视为虚假响应,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格式自拟)。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项沥青混合料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年内(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27日10:00起至2026年10月29日20:00,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链接]:8052/#/web/home,)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0.00元,平台服务费500.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因转账存在延时,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平台服务费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各供应商应当以各自名义独立完成平台服务费的缴纳,如出现同一相关信息,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0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即为递交时间。
5.2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30日10时30分
6.2开启方式:不见面电子开启。
6.3开启地点:供应商可在开启前一个小时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启,直至开启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开启确认时间为15分钟,逾期未确认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询比采购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链接]: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链接]: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链接]: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toolDownload),供应商注册审核、系统技术支持,CA相关问题,具体联系客服。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链接]:8052/#/web/home)、新疆阳光采购平台([链接])上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发,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 | 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文化路74号2幢 | 地 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A座24F |
| 邮编: | 844000 | 邮编: | 830000 |
| 联系人: | 杨慧敏 | 联 系 人: | 杨燕、姚晓杰、张博 |
| 电话: | 19990495122 | 电话: | 0991-3265858,18082891232、14799267583 |
| 纪检监督: | 0998-2215960 | ||
| 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10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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