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XXXM[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莆田监狱教育改造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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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吉鑫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32号轻工厂房1#楼第四层405室 | 504,458.00元 | 莆田监狱教育改造物资采购项目(总价):50445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莆田监狱教育改造物资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州吉鑫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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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批发服务 | 教育改造物资采购 | 教育改造物资采购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起始时间为准) | 批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504,45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徐永攀 |
评审专家: | 杨颖 、陈建 、米军生 、林辉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80.2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金额(万元)5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金额(万元)50-100,收费费率标准0.9%;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0.5%。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新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3505016100070000910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莆田监狱教育改造物资采购项目:0.771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莆田监狱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2089号
联系方式:0594339442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新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420号后浦安置房1号楼二层2A206室
联系方式:1520501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丹
电话:15205016523
福建新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