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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市府后西街西延(站前路-西二环)道路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第二标段)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00202510300002-04)   
 招标项目所在区:长治市潞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府后西街西延(站前路-西二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140400202510300002-04)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   
 发〔2025〕18号、长发改审发〔2025〕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市   
 政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市府后西街西延(站前路-西二环)道路建设工程(EPC   
 )总承包(第二标段)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州区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二标段(K0+556-K1+231.024)建设内容包括   
 道路工程、下穿铁路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   
 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燃气管线穿铁路防护工程及铁路四电工程等(注:不含   
 里程范围内地面附属道路、雨水泵房及其配套工程、泵房至河道排水工程、地   
 方征拆);   
 4.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   
 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   
 复和保修工作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5.计划工期:57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总承包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   
 业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和铁道行业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   
 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3.1总承包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满足以下任一资格条件:①相关   
 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设计负责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 施工负责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   
 备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   
 个,且满足各自资格条件),也可根据项目管理需求,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   
 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分别配置独立任职人员(各人员需满足对应岗位资格)   
 。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如为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6.其他要求: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投标截止日   
 期前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需含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如为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   
 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8.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   
 投标和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5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1日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   
 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 10时00分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   
 angzhi.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日 10时00分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   
 户手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需准备好CA锁、以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   
 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   
 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单位:长治市市政管理中心   
 接收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36号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5-5829645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山西省·长治市)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81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55-2022588、2111484   
 电子邮件:czsjsgczbb@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市政管理中心   
 地 
 址:长治市太行西街3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5-5829645   
 
 代理机构:长治市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和平东街118号   
 联 系 人:刘女士、董女士   
 联系电话:0355-3098999   
 电子邮箱:htc309899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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