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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长乐路中学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合肥市 其他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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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长乐路中学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长乐路中学建设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长乐路中学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长发改【2023】7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长乐路中学建设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AFCGZ5000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CGZ50002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建设为长丰县长乐路中学建设工程项目,占地面积86.54亩,总建筑面积约38813.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342.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71.54 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人防建筑面积1892.37平方米),最大单体教学楼的建筑面积14244.46平方米,最高建筑单体高21.9米。共设 39 个教学班。主要招标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风雨操场、综合楼、地下室等主体工程及室外道路、运动场、给排水、电气和绿化等附属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14812.297914万元

2.8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单体及配套工程土建、安装、电梯、装饰、幕墙、装修、暖通、消防、围墙、室外道排、景观绿化、供水、供电、燃气等工程。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图纸(方案)等。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等,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的勘察设计、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及施工范围除总体规划方案和单体方案、初步设计以外,其它所有设计内容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主要包含但不仅限承担测绘、勘察、专业方案设计、项目用地范围内各建(构)筑物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含消防、绿建、人防等专业专项设计)、项目总图设计、场地竖向设计、室外管线及管网综合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含安保监控及智能泊车系统设计,不包含智能化设备)、食堂就餐及后厨设计、室外照明及建筑亮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室外道排设计、停车库(场)设计(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充电桩系统)、必要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识标牌设计、供电工程(含正式用电外线、配电房、开闭所及线路)设计、供水工程(含正式用水、消防泵房、生活泵房等)设计、燃气工程设计(含食堂燃气接口)、弱电工程(含智能化、三网合一)设计、室外工程(含场地、道路、大门、围墙、小区出入口与市政交接所涉及的各个专业工程)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中涉及的土方平衡、深基坑支护等设计,配合完成各专项审图及专业评审,并取得合格证。

2.10 项目类别:EPC(设计-采购-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施工资质要求:

(1)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投资不少于1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

②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2.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业绩(1)和(2)不限于在一个合同中体现。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其中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2)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3的勘察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sso/%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6223900、0551-66223899。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5、0551-6272197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1月27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 01月27 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南楼6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李跃武      

电    话:0551-66393585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俞凡    

电    话:0551-6272197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sso/%EF%BC%89%3C/p%3E%3Cp%3E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https://***/sso/%E6%9F%A5%E7%9C%8B%E3%80%82%3C/p%3E%3Cp%3E

12.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5240170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258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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