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司法局智慧矫正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司法局智慧矫正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01-19;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50200012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号:XT-ZC-20251225-01
项目名称:新泰市司法局智慧矫正项目
预算金额:80.00万元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1 | 新泰市司法局智慧矫正项目 | 1项 | 引入智能监管设备,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和风险预警,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 80.00 |
供货期: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相关经营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具体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9日 08 时 30 分至 2026年01月05日 17 时 00 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taggzyjy.com.cn)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点击招标公告→采购模块→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taggzyjy.com.cn)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投标人(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B3%A8%E5%86%8C%E4%B8%BB%E4%BD%93%E5%BA%93%E4%BF%A1%E6%81%AF%E6%88%96%E6%9C%AA%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AF%BC%E8%87%B4%E6%97%A0%E6%B3%95%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8%B4%A3%E4%BB%BB%E8%87%AA%E8%B4%9F%E3%80%82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0538-6288116%EF%BC%9B%E7%A7%BB%E5%8A%A8CA%E9%94%81%EF%BC%88%E9%B2%81%E8%AF%81%E9%80%9A%EF%BC%89%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400-998-0000%3C/p%3E%3Cp%3E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投诉联系方式: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新泰市东周路230号),电话:0538-7232332。
3.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8-7232332。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学亮,联系方式:0538-7512008。
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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